第2天一大早,护村队的成员都接到通知,要到村头的打谷场集合。
具体为啥集合,也没人说清楚,只知道八路军同志要给他们训练。
农民很少有睡懒觉的,很快,97个人,一个没落,全部到齐。
大家三五一队,七八成群,在一起聊着天,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八路军到来之后的变化。
这时,共有21个人的八路军队伍也到了,他们整齐的列成了两队,衣着也明显整齐了许多,护村队的成员就像看西洋景一样看着稀罕,有护村队员就对王有才说:
“八路军也是国军吗?感觉比原来阎老西的晋绥军站的还整齐呢!”
王有才没多解释:
“现在国共合作了,八路军也算国军,但也不太一样,以后你就知道了。”
这时,王大志也开始跟王大先生和王二彪谈起了下一步的计划:
“按照那个刁司令的通知,三天以后他们就会派兵来“取”3000担的粮食,所以,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三天。
我计划,20名八路军全部编入护村队,担任班长和小队长,现在20名八路军战士,有一名排长,3名班长,16 名老兵,他们全部编入队中,作为班排长以及教官,对村民进行简单的训练。
现在村民虽然枪法不错,但完全不会配合,是典型的乌合之众,虽然三天也不可能把他们训练成精兵,但是至少让他们知道令行禁止,听到命令之后才打枪。”
王大先生对这个计划并没有异议,他随后叫来了护村队的队长、有近30年打猎经验的王顺喜。
“老王从八九岁就开始跟着他爹拿着土枪上山打猎,是咱们村里枪法最好的,他猎狐狸,每次只中额头,不伤一丝皮毛,皮毛贩子最喜欢收他猎的皮。”
王大志看了一眼这个被公认枪法第一的老汉,说是老汉,其实王顺喜还不到40。
但是,大概因为沧桑和辛苦的劳动,此时看起来大约有四五十,满脸皱纹。
但大概因为是好猎人的缘故,从小不缺蛋白质,王顺喜身材高大,筋骨虬实,一看就是很有力量的那种。
而他的一双手更是骨节粗大,王大志完全能够想象,任何猎物到了他手里就会被钢钳一般钳住,丝毫逃脱不得。
王大志连忙与王顺喜握手,王顺喜看到王大志伸过来的手十分局促,很显然,在他30多年的人生经历里,是没有握手这个礼节的。
他憨厚的裤子上擦了擦手,才双手握住王大治的的右手,连忙点头:
“八路军同志你好。”
紧接着,王大先生又指着同样走过来的三个年轻人说:
“这三个也是村里年轻人最服气的人,担任护村队的三个小队长,这是一队长张小七,这是二队长王耕田,这是三队长王满仓。”
三个年轻人都是20岁上下,与憨厚眼睛又充满疲惫的中年人不同,这三个年轻人显然还没被生活磨平棱角,双目更有神明亮一些。
其中个子最高的张小七眼中甚至有跃跃欲试,他指着王大志说:
“我早听说你们八路军会打鬼子,但我看你们的枪并没有多好,你们是怎么打鬼子?你们的枪法很准吗?敢不敢跟我比试一下?”
王大先生闻言拉下脸:
“小七!你在干什么?”
张小七不服气的说:
“我没有干什么呀,我就是跟八路军的同志比比枪法,看看谁的枪法好。”
“你那是比枪法吗?在村里耍横就算了,你还敢跟八路军的同志耍横!八路军同志是上过战场打鬼子的,跟你打猎完全不一样,有什么好比的?”
王大先生显然很有威信,他的呵斥让张小七挠了挠头,虽然并没有完全服气,但也准备闭嘴不说。
然而,王大志却笑着拦了下来:
“这位是张小七同志吧?果然很有朝气,看来你对你的枪法很有信心啊,那好,我们来比一比吧。
你想怎么比跟谁比呀?”
很显然,王大志看出了村里的年轻人对于突然而来、只有20个人的八路军小部队并不完全服气。
他们虽然听过八路军打鬼子,但正所谓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,再加上此时兵荒马乱,谣言四起,未尝没有村民们怀疑八路军打鬼子是真是假。
所以,为了让这些心气儿极高的年轻人服从指挥,把他们的心气打下来,在他们最擅长的地方比下去,就成为最好的方法。
因此,对于张小七有些挑衅的行为,王大志没有丝毫不满,反而很欣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。
张小七闻言大喜:
“我见过国军打靶,我们就比这个吧,咱们自己选择目标,你想打啥就打啥,大伙来判断,看谁打的准打的好。”
“好的,没问题,你先打。”
张小七初生牛犊不怕虎,毫不犹豫的回答:
“可以”,他随即指了指打谷场外的一棵高大的酸梨树,“我打这棵树上的酸梨吧。”
这棵酸梨树一看就年纪很久,最少有几十年了,不过,因为树上的果子又酸又涩,毫无食用价值,所以,哪怕此时已经结满了酸梨,也没有几个人去吃它,依然硕果满树。
王大志瞅了一眼,这棵树距离打谷场约50米。
王大志从肩上卸了下来一直背着枪,他看了一眼,是山西非常常见的晋造步枪,这种步枪是阎老西当年仿造小日本38式步枪制造的,在国产步枪之中性能相当不错。
张小七卸下枪,蹲了下来,用右眼瞄了大概几秒钟之后抠动扳机,只见树梢上的一个酸梨应声被打爆。护村队们欢呼四起:
“打的好,不愧是咱们村的好猎手!”
张小七长舒了一口气,得意的朝王大志挑了挑眉:该你了。
王大志随手从一班的一个战士的肩上拿下了一杆步枪,也是晋造步枪,王大志说:
“我不占你便宜,咱们用一样的枪,你打了酸梨,那我打个活物吧。”
此时,原本栖息在酸梨树上的麻雀因为王大志的枪响,被惊得的四散飞起。王大志指的指麻雀说:
“我就打这个吧。”
他随机拿起枪扣动了扳机,只见一只麻雀直接被凌空打爆,羽毛四散。
护村队员们都惊讶的互相看了看,张小七倒是颇为痛快:
“你打的活物,我打的死物,你打的比我好,你赢了,八路军确实厉害。”
王大志拍了拍张小七的肩膀,笑着笑说:
“你的枪法也很好,不过啊,打鬼子和打树打猎可不一样,小鬼子也是有枪的,所以我们打枪不但要打的准,还要打的快。”
其实,从名字王大志就看出了张小七的不同和不凡。
因为,在这个以王姓为主的王家坳,身为异姓的张小七不但没有被排挤,反而混的风生水起,还当上了队长,被村里的年轻人拥护,显然有不凡之处。
后来王大志才知道,张小七确实是外姓人,他爷爷那一辈才迁到村里,所以,之前或多或少都曾被王姓排挤。
不过,张小七的父亲比较争气,一口气儿生了七个儿子,张小七正是老幺,排行第七,也因此得名。
最牛的是,张老汉不但生了7个儿子,还全部养活了,还个个长得人高马大。
七兄弟也十分团结,做什么事都在一起,所以,张家因此迅速崛起,不但没人敢欺负,还开荒打猎,打下了一片天地。在村里也有颇高的威望。
张小七是最小的那一个,从小被哥哥们宠爱,虽然是农家子弟,却也没有饿过多少肚子。
所以,他从小性格开朗,身体长得壮实,一直是村里的孩子王。
这也让他养成了跳脱、好动、活泼、胆大包天却又热忱单纯的性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