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昊天奖”的荣耀与激励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,在士林与工巧阶层激起了层层涟漪。
然而,帝国的根基,在于亿兆黎民。再精妙的格物之学,再锋利的刀剑甲胄,若没有清明的吏治与百姓对法度的知悉与信服,便如同沙上筑塔,难以持久。
赵构深谙此理,在励精图治、整军经武的同时,他从未放松对内政治理的深耕,尤其是最基层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——乡村的法治与教化。
绍兴三十六年初春,细雨霏霏,润物无声。
在江南西路吉州庐陵县(今江西吉安)的一个普通村落——“仁厚里”,一场别开生面的“《宋刑统》下乡宣讲会”正在进行。
地点就在村口的“社祠”前,一片稍微平整的晒谷场上。
没有高堂明镜,没有惊堂木,只有县里派来的“宣法博士”——一位面容和善、口齿清晰的中年书吏周文,以及陪同的里正、耆老。
听众是扶老携幼、放下农活赶来的数百村民,他们有的蹲着,有的坐着小凳,有的干脆坐在石磙上,好奇而又略带敬畏地望着前方临时搭起的简陋木台。
周文没有穿官服,只是一身干净的青布直裰。
他先向供奉着土地神的神龛方向拱了拱手,又对里正、耆老行礼,这才站到台前,清了清嗓子,用带着本地口音的官话(已尽量通俗)开场:
“各位乡邻父老!今日雨歇,耽误大家些许工夫。鄙人周文,奉县尊老爷之命,来与各位说说咱们大宋的王法——《宋刑统》。这可不是来拿人、问罪的,是来给大家讲道理、避祸事的!”
开场白轻松亲切,让紧张的村民们稍稍放松。
周文接着道:“或许有乡亲要问:‘俺们种田的,晓得王法作甚?那是官老爷、讼师爷们的事。’此言差矣!
王法,就像咱田里的水渠,定下了规矩,水才能顺着流,不乱冲,庄稼才有收成。咱们过日子,也是这个理。
懂了法,才知道啥能做,啥不能做;遇了事,才知道该咋办,不吃亏,不惹祸。
这是朝廷、是官家,体恤咱们小民,怕咱们糊里糊涂犯了法,或者被人欺了不知道咋办,特意让我们下来说道说道。”
比喻贴切,语言朴实,村民们纷纷点头,交头接耳:“是这个理。”“官家想得周到。”
周文见气氛活跃了些,便开始切入正题。
他不用艰深的律文,而是选取了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,用“说故事”的方式来讲法:
“比方说,张家的牛,吃了李家的秧苗。这事,咋办?按《刑统》,这叫‘畜产抵踏食官私田苗’。
不是说牛吃了几口,就要把牛宰了赔。得看损失多少。
损失少的,赔青苗钱就行。损失多的,或者故意纵放牲口的,那就得多赔,还得挨板子。
所以啊,家里有牲口的,可得看管好,别因小失大。
李家的,也别一见牛吃苗,就上去把牛打死,那可就是你的不是了,得赔牛钱!”
台下响起一片会意的笑声和议论声。
“再比如,王五借了赵六三贯钱,说好一年还,立了字据。
到期了,王五不还,赵六该咋办?是带人去抢他家东西抵债,还是揍他一顿?”
周文停下来,看着大家。有人喊:“告官去!”
也有人小声说:“抢了再说……”
“对!告官!”
周文提高声音,“《刑统》说了,这叫‘负债违契不偿’。
债主不能自己动手抢,打人更不行!得去县衙,递上字据,请青天老爷断。
官府会派人去查,属实,就判王五还钱,还要加利息。
如果王五实在没钱,官府会让他‘以身代役’,就是干活抵债。
你自己去抢去打,有理也变没理,搞不好自己还得吃官司!所以啊,借钱要立字据,讨债要走公堂!”
这番话说到了许多人的心坎里,村里借贷纠纷不少,常因处理不当酿成祸事。
接着,周文又讲了田土边界纠纷、婚姻嫁娶律条、盗窃伤害处置、见义勇为免责等常见问题。
他语言生动,举例鲜活,将枯燥的律条化作一个个身边可能发生的故事。
讲到“同居相为隐”(亲属可互相隐瞒罪行,除了谋反等重罪),他解释这是“敦睦人伦”;讲到“老幼笃疾犯罪可上请减刑”,他强调这是“恤老怜幼”的仁政;讲到“诬告反坐”,他严肃警告“切莫因私愤而妄告,害人终害己”。
“最后,再说一件顶顶要紧的事!”
周文神色变得格外郑重,“咱们大宋的《刑统》,是有‘登闻鼓’的!
哪些事告到官府,官府必须管?杀人、放火、强盗、略人(拐卖)、官府受赇(受贿)、枉法……这些,都是!
你去告,官府若不受理,或者拖延不办,你可以去上一级衙门‘越诉’!
甚至可以去敲‘登闻鼓’!朝廷是给咱们小民做主的!
但有一条,不能诬告!查实了是诬告,那可是反坐,告人什么罪,自己就得挨什么罚!”
“还有,咱们县里,现在有了‘讼学所’(类似法律援助或咨询点),就在县衙旁边。
有啥弄不明白的,或者觉得冤枉,又请不起讼师的,可以去那里问问。
那里的先生,会帮你看状子,说道理,不收钱!这也是朝廷的恩典!”
一个多时辰的宣讲,周文讲得口干舌燥,村民们听得聚精会神,时而点头,时而议论,时而恍然大悟。
宣讲结束,周文还留出时间,让村民提问。
有老人问子孙不孝怎么办,有妇人问丈夫无故休妻是否合法,有年轻人问与人斗殴致伤如何判罚……周文都一一耐心解答,引用的都是《宋刑统》里的条文,但说得通俗易懂。
日头偏西,宣讲会结束。
村民们三三两两散去,嘴里还议论着刚才听到的“新讲究”。
里正和耆老陪着周文往回走,里正感慨道:“周博士这番讲下来,比咱们说破嘴皮子都管用。
往后村里再有啥争执,怕是能少动不少拳脚,多去想想王法了。”
周文擦擦汗,笑道:“正是此意。
让百姓知法,不是让他们怕法,而是让他们懂得用法来保护自己,也约束自己。
人人守法,这乡里才能和睦,官家才省心,咱们这些当差的,也才轻省不是?”
“《宋刑统》下乡宣讲”,是赵构“明法度,厚风俗”治国方略的重要一环。
他深知,法律若只停留在庙堂之高、案牍之上,对绝大多数目不识丁的百姓而言,不过是遥不可及的具文,甚至可能沦为胥吏欺压乡里的工具。
普法,是让法律从纸面走向生活,从威慑走向信仰的关键一步。
为此,朝廷专门从各州县抽调通晓律例、口才便给的书吏、退职官员、乃至品行端正的生员,经过短期培训,组成“宣法博士”队伍,分赴各乡、各里、各社,进行巡回宣讲。
宣讲内容经过精心编排,摒弃晦涩的律文,聚焦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可能遇到的田宅、钱债、婚姻、继承、斗殴、盗窃等法律问题,用本地白话、鲜活案例、通俗比喻进行讲解。
印制了大量图文并茂的普法小册子、挂图(如《刑统便民图说》),张贴于村社祠堂、路口茶棚、集市要道。
甚至编排成短剧、鼓词、评话,由官办的“劝善伶人”在乡间演出,寓教于乐。
效果是潜移默化而深远的。
以往,乡村纠纷多依“乡规民约”或宗族势力解决,“官府”是遥远而令人畏惧的存在。
如今,百姓开始知道,“王法”并非与自己无关,“打官司”也未必就是丢人现眼、倾家荡产。
“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”的道理,“田产交易需立契,中人画押不可少”的规矩,“遇事莫私斗,告官讨公道”的途径,逐渐深入人心。
虽然完全依赖法律解决所有纠纷尚不现实,但法律作为一种解决矛盾的选项、评判是非的标尺,其权威性在基层社会显着提升。
对胥吏豪强形成了一定制约。
百姓懂法,欺压盘剥的成本和风险就增加了。
虽然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的痼疾难除,但至少多了一层监督的可能。
更重要的是,它强化了国家政权在基层的存在感和权威性。
当“官家派来的博士”坐在村口,用乡音讲解“官家的法度”时,皇权与律法的形象,不再是冰冷的诏令和案牍,而是变得具体、可感、甚至带有一丝温度。
这有助于培养民众对朝廷的认同和敬畏,减少因“法盲”而导致的恶性案件和民变,提升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和治理效率。
当然,阻力也显而易见。
一些地方豪强、讼棍不满于既得利益受损,暗中阻挠;部分胥吏觉得普法削弱了其“解释权”和寻租空间,阳奉阴违;很多百姓仍对“见官”心存畏惧,习惯“私了”。
但朝廷的决心是坚定的。
将“普法成效”纳入地方官考课,对阻挠宣讲者严惩不贷,持续投入资源,使得这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。
“仁厚里”的宣讲,只是帝国庞大普法网络中的一个微小节点。
从东海之滨到巴山蜀水,从江南水乡到中原新复之地,成千上万个“周文”在奔走,在宣讲。
他们将《宋刑统》的精神,化作春雨,润物无声地渗入帝国的最末梢,夯实着这个王朝的法治根基与社会稳定的最广泛基础。
当外部的风暴来临时,一个内部相对公平、有序、知法守法的社会,无疑将拥有更强的凝聚力与韧性。
这,或许比任何坚城利炮,都更为根本。